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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正在制定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

时间:2012-11-07作者:谢庆裕 来源:南方日报阅读次数:3582次

备受关注的垃圾焚烧处理将有更为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昨日,广东省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协会在广州成立,该协会同日主办了“城市垃圾处理与环境保护”研讨会。从研讨会上获悉,广东省正在编制地方标准,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部分指标严于或与欧盟标准相当。预计本月中旬将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

据参与编制该标准的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海景介绍,去年省环保部门委托华南环科所制定《广东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将规定广东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标准适用于广东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建设运行、竣工验收和日常监管。

“制定中的地方标准以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基础,参考了美国、日本和欧盟的相关排放标准,结合广东省典型焚烧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地方标准严于2001年颁布的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海景说。广东地方标准中包含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二噁英等大气污染物以及汞、铅、镉、铊等重金属指标。记者看到,其中的烟尘指标严于目前的欧盟标准,氮氧化物与欧盟标准相当。

虽然地方标准收紧,但海景表示,并不会令我省现有的大部分垃圾焚烧企业为难,“会考虑要有80%的企业能够符合该标准才有意义”。

广东省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协会会长王健表示,协会将督促行业内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相关管控规定和排放标准,树立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引导企业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同时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推动政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资本投资,扶持垃圾处理企业。

据悉,新成立的广东省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协会是由广东省国资委直属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粤能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发起,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一个集科研、设计、规划、环境保护、垃圾清运、处理和设备制造等为一体的社会组织。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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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污染物 排放 标准